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深化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改革,生态环境部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进行修订,并起草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修订征求意见稿)》,12月5日公开征求意见。
环评是统筹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与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的重要抓手。通过修订《名录》旨在进一步优化环评管理,对污染物排放量小、环境影响明确、污染防治措施成熟可靠的项目,简化环评管理要求,减少审批数量;对重大生态影响类项目、″两高″项目、碳排放强度高及其他环境影响复杂、环境风险较高的项目加强环评管理,严格环境准入。
修订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的加强″两高″项目准入管理上提到,要强化部分涉有毒有害、涉重点重金属、涉″三致″物质排放项目的环评管理。如农药制造项目全部纳入报告书管理;电镀、化学原料药等项目环境风险高、环境影响复杂,持续加强环评管理。
修订征求意见稿中″二十二、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26″行业类别下,涉及农药制造,如下:

附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修订征求意见稿)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修订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