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世界农药》2025年06期
作者:路长华(允发化工(上海)有限公司)
墨西哥合众国,简称墨西哥,国土面积在拉丁美洲位居第三,仅次于巴西与阿根廷。墨西哥北部接壤美国,南侧和西侧濒临太平洋,东南濒临加勒比海,与伯利兹、危地马拉接壤,东部为墨西哥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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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西哥农业和农药市场概况
1.1 墨西哥农作物种植简介
墨西哥种植的主要谷物作物包括白玉米、豆类、高粱、黄玉米、小麦等,它们是墨西哥的主粮;蔬菜方面,种植面积较大的有辣椒、番茄、西兰花和南瓜等。水果是墨西哥农业生产的另一个重要组成,比较重要的有牛油果、可可、椰子、草莓、番石榴、柠檬、芒果等。
根据2022年墨西哥农业普查(2023年11月份公布),种植面积最大的一年生和多年生作物的前5位见图1、图2。该份普查结果也公布了对作物的种类、种植地理区域的统计结果。其中,谷物类(包括白玉米、豆类、黄玉米、高粱、小麦、大麦、水稻等)的生产区域主要集中在太平洋沿岸和北部区域等,比如锡那罗亚州、哈利斯科州、塔毛利帕斯州、瓜纳华托州、米却肯州和索诺拉州,这些州占据了全国谷物产量的63.8%。水果类(包括牛油果、可可、椰子、草莓、番石榴、柑橘、柠檬、芒果等)的生产区域主要集中在太平洋沿岸、东部区域和东南区域等,比如韦拉克鲁斯州、米却肯州、塔巴斯科州、塔毛利帕斯州、哈利斯科州和科利马各州,这些州占据了全国水果产量的65.1%。而蔬菜类(包括西兰花、南瓜、西葫芦、洋葱、辣椒、番茄等)的生产区域主要集中在北部区域和太平洋沿岸等,比如锡那罗亚州、索诺拉州、奇瓦瓦州、瓜纳华托州、萨卡特卡斯州、普埃布拉州和哈利斯科州各州,这些州占据了全国蔬菜产量的62.9%。
图1 墨西哥主要一年生作物的种植面积
图2 墨西哥主要多年生作物的种植面积
墨西哥农业呈现多元化、小农经济与商业化大农场并存的特点。其中北部、太平洋沿岸属于灌溉区现代化商品农业,实行大面积耕作,基础设施和机械化程度较高,而中部和南部则以小农经济占优势。
1.2 墨西哥农药市场
墨西哥是拉丁美洲重要的农药消费市场之一,2018—2023年,农药市场规模曾稳步上涨,年均复合增长率约1.9%,2023年农药市场规模约15亿美元,2024年由于气候干旱及农产品价格低迷等因素,2024年农药市场规模约14亿美元,预计2025年及以后会逐渐回暖。
与其他拉美国家类似,在墨西哥销售量最大的农药公司是Syngenta、Bayer、Corteva、BASF、FMC、UPL等跨国巨头。然而,与其他拉美国家不同的是,墨西哥当地农药公司所占的市场份额比重大于其他拉美国家,比如Velsimex、Agricultura Nacional(Dragon)、Quimica Lucava、SIFATEC等本土企业。
按照产品种类进行划分,杀虫剂约占37%的市场份额,除草剂约占32%,杀菌剂约占23%,其他种类农药约占8%。其中不同作物的产品种类会有较大区别,在辣椒、番茄的用药上,杀虫剂和杀菌剂分别占55%和40%的市场份额,主要的农药品种为代森锰锌、多菌灵、吡虫啉、多杀霉素和氢氧化铜;玉米上的主要农药品种为草甘膦、百草枯、莠去津、毒死蜱、高效氯氟氰菊酯、戊唑醇等;牛油果上主要农药品种为铜制剂、阿维菌素、多杀霉素等。
墨西哥的农药产品主要依赖进口,图3汇总了墨西哥近年来的进出口总金额。2024年度,墨西哥进口农药金额为10.6亿美元,出口农药金额为3.82亿美元。
图3 墨西哥近年来农药产品的进出口总金额
农药贸易方面,美国、中国、哥伦比亚都是其重要的合作伙伴。图4、图5分别列举了2024年度墨西哥主要农药出口目的国,以及进口农药来源国。其中美国、哥伦比亚、危地马拉是前3大出口目的国,同时农药进口的前3大来源国家为美国、中国和哥伦比亚。
从进口和出口来看,美国都是墨西哥最大的贸易伙伴;从出口来看,拉美地区是墨西哥产农药的主要出口目的国,从进口来看,美国、欧盟和亚洲是主要的农药来源国。
图4 墨西哥农药出口主要目的国
图5 墨西哥农药进口主要来源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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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西哥农药登记管理
2.1 登记法规
登记法规(Pesticide Regulations)是根据联邦宪法(Federal Constitution)、联邦法律(General and Federal Laws)等建立的。 《墨西哥通用卫生法》第376条[Article 376 of the General Law of Health (GLH),1984年]中明确规定,农药(pesticides)、肥料(fertilizers)及有毒或危险物质(toxic or hazardous substances)等产品必须进行注册,且注册权限隶属于卫生部。
在墨西哥农药监管体系中,PLAFEST和RPLAFEST是2个密切关联但职能不同的法律框架,可以简单认为PLAFEST是法律,而RPLAFEST是具体的实施法规。
经过几十年的法规沿革,现行的登记法规(RPLAFEST)是2014年颁布的″关于农药、植物营养物、有毒或危险物质的登记、进出口许可和出口证书的规定″(Regulation on the subject of registrations,import and export authorizations,and export certificates for pesticides,plant nutrients,and toxic or hazardous chemicals and materials),该法规在之后又经过补充,法规规定了墨西哥登记审批主体、农药登记所需要的资料(以及豁免条款)、农药登记程序、农药进口许可、农药出口授权和证书等内容。该登记法规规定了化学农药(包括原药和制剂)和生物农药(生化农药、微生物农药、植物源农药以及其他农药)的登记类别以及登记要求。根据制剂使用场景的不同,又分为农业用途、林业用途、家用、园艺用途、生物杀灭剂、公共卫生用途、城市环境用途以及畜牧用途等。
在实施层面,墨西哥又通过了一系列的官方技术标准(Normas Oficiales Mexicanas或者NOMs)来规定农药管理过程中技术方面的细则,主要用来指导各类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NOMs指令文件涉及多个方面,其中农药登记管理方面的部分主要指令文件列于表1中。
表1 墨西哥农药登记主要的指令文件
2.2 登记评审机构
与多数拉美国家的登记审批主体相类似,墨西哥是由以下3个政府部门联合进行农药审批,分别是农业部管辖的SENASICA,环保部SEMARNAT以及卫生部管辖的COFEPRIS。最终由COFEPRIS颁发登记许可,确保注册产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是该产品上市销售的必要条件。
3个部门的职责分别是:
SENASICA负责田间药效审查和最大残留限量MRLs的制定。
SEMARNAT负责审查产品生态毒性方面的信息,并出具技术意见。
COFEPRIS审核产品数据、毒理、安全等资料。
由SENASICA和SEMARNAT将评审技术意见(technical opinions)汇总到COFEPRIS,再由COFEPRIS进行评估,颁发登记证并对登记负责。SENASICA和SEMARNAT对登记申请有否决权,COFEPRIS不能越过其他2个部门颁布登记证。登记证有效期为5年(对于2005年之后颁布的登记证,有效期为5年;需要登记证持有者主动去进行登记续展)。墨西哥农药登记的审批程序见图6。
图6 墨西哥农药登记评审流程图
同欧盟、巴西等国相似,墨西哥执行FAO/WHO等同性登记体系。等同性登记的评估标准可以参考FAO建议的等同性评判规则。 在该体系下,任何仿制产品要进入市场,必须先登记原药,再登记制剂。和欧盟不同的是,助剂不需要进行登记,但是在登记资料中需要提交各种助剂的信息。
登记程序方面,墨西哥没有预登记(preregistration),登记提交时间直接以COFEPRIS收到申请资料之日为准。但是对制剂登记而言,需要先拿到药效试验报告(需在墨西哥本国有资质的药效机构完成),再提交给SENASICA进行审批,经SENASICA审查后出具的技术评估报告(technical opinion)是申请制剂登记的先决条件(即SENASICA出具的药效评估报告需要作为登记卷宗的一部分提交给登记评审机构COFEPRIS)。SENASICA在技术意见书上会注明允许登记的作物、靶标、剂量等信息。
墨西哥登记证下证之后,产品的毒性大小涉及到将来市场销售的生产和服务特别税(IEPS,Impuesto Especial sobre Producción y Servicios,Special Tax on Production and Services),目前根据农药的急性毒性(acute toxicity)进行差异化征税(表2),但未考虑慢性毒性(chronic toxicity),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另外,该毒性分级的评价标准依据上文提到的NOM-232-SSA1-2009指令文件进行判定。
表2 基于农药毒性大小的IEPS税率梯度
2.3 登记资料格式和要求
墨西哥农药登记申请要求提交纸质申请,并提交到COFEPRIS。登记申请人可以使用COFEPRIS提供的电子表格(PLAFEST表格),但该表格仅涉及农药申请的行政类备案,而技术档案类的资料必须提交纸质版。 为了便于COFEPRIS与SEMARNAT和SENASICA之间的信息共享,由5部分构成(原药、制剂略有不同)的登记卷宗中第IV、第V部分需要分别发给SEMARNAT和SENASICA(表3)。
表3 墨西哥农药登记卷宗的组成
根据不同的申请类型,COFEPRIS规定不同的申请格式。常见的登记申请类型和格式如表4所示。
表4 墨西哥农药登记最常见的申请格式
在各类申请格式中,部分提及各种申请详细的登记资料要求,现仅对涉及报告的简单归纳为以下几点:
Me too原药:5批次报告(包括方法验证、试验过程记录、详细的数据记录及计算验证过程),密度报告,热储藏稳定性报告(如果原药5批次中水分含量超过0.1%),急性毒性报告;
制剂:理化密度报告,热储藏稳定性试验(包括储藏前后的理化相关指标,参考FAO要求),制剂急性毒性报告,药效试验报告(需在墨西哥当地完成,1个作物/靶标要求1季、1个地点)。
2.4 登记证格式和内容
和其他多数国家的农药登记证相比,墨西哥农药登记证显著差异在于:
1)产品的有效成分含量会体现在登记证号上;
2)登记证规定了有效成分的宣称含量,以及最低/最高含量;对于液体制剂产品而言,登记证上同时显示质量百分比,以及质量体积比。这对于出口订单的合同签订,以及标签的制作尤其重要;
3)墨西哥登记证有效期5年,一般会提前1年进行续展。
2.5 登记变更
墨西哥法规允许对已登记农药进行登记变更,并规定了提交的技术资料要求。这种登记变更包括扩作、毒性变更、施用方式或施用剂量的变更等,也包括产品货架期的变更,以及产品配方的变化。这种变更有相应的登记资料要求,比如药效报告、急性毒性报告、最大残留限量(MRLs)的说明、热储藏稳定性报告等。
2.6 登记产品的标签管理
根据墨西哥登记法规,农药标签必须包含以下3个核心部分(安全信息、技术信息、使用说明),以确保安全、合规和有效使用。安全信息主要是使用和储藏注意事项、个人防护装备(PPE)、急救措施、紧急联系电话等;技术信息主要是活性成分、浓度、剂型、有效期、危险性说明、警示语等;使用说明包括施用方法、作物、靶标、施药剂量、禁/限用说明等。
2.7 农药再评审
墨西哥属于OECD国家,但相比于其他的成员国,墨西哥农药管理体系相对落后。比如墨西哥缺乏行之有效的统计和跟踪农药实际使用的机制,也缺乏完善的机制来应对农药有效成分再评估。这导致墨西哥的农药产品品种更新较慢,有较多的高毒农药品种仍在墨西哥市场上流通。截至2025年,已经在众多国家禁用的百草枯、甲胺磷、灭多威、氟虫腈依然在墨西哥进行销售。
另外,由于墨西哥的行政机制,即使COFEPRIS决定限用某些农药品种,但在实际操作中也会受到诸多限制。也许是为了鼓励低毒的农药品种,墨西哥对不同毒性的农药在市场上流通征收不同的税收比率,这对于低毒的农药品种赢得市场份额是个利好政策(目前墨西哥官方对毒性分级的评价标准还是依据WHO规则)。另外,登记评审过程中的部分评审费也根据农药产品的毒性来进行征收。
2.8 最大残留限量MRLs
墨西哥建立了专门的法规(见表1)来管理MRLs,在实际操作中,多数还是参考了FAO食品法典(Codex)、美国EPA、加拿大PMRA的规定值,另外巴西和阿根廷的规定也被用来参考。 另外,在墨西哥COFEPRIS公布的数据库里,可以查询到各个有效成分对应的MRLs值。
2.9 其他
墨西哥官方还规定了其他类型的登记申请,比如登记持有人变更、农药仅供出口登记等各种登记诉求,以及对应的登记要求。这些可向官方主管机构咨询具体的申请模块,以及申请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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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结
墨西哥有较高的登记门槛,客观上保护着该国的农药市场,不至于陷入″内卷″的处境。墨西哥当地有较强的制剂加工能力,中国农化企业可以选择与当地制剂企业合作开展原药登记和贸易活动,也可以选择自主制剂品牌的登记和市场布局。在产品的选择上,建议企业从当地的农业种植结构、植保需求以及具体细分市场的需求出发进行筛选和评估,通过精准的市场定位、创新的产品策略以及有效的合作模式,来有效地开拓这一市场。
来源: 世界农药-CNK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