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硝磺草酮欧盟再评审启动!先正达已向EFSA提交″拟开展测试清单″

2025-11-21 17:091070

近日,先正达已提交硝磺草酮(Mesotrione)的″拟开展测试清单″,再评审正式启动前期准备。


欧盟农药再评审制度是出口企业的″生命线″,对于深度参与欧盟市场的中国农药企业来说,如何精准把握关键节点、提前布局数据准备和供应链策略?下文就从先正达提交硝磺草酮测试清单说起,谈一谈欧盟再评审制度下的中国农化企业机遇与风险。


背景:欧盟再评审,出口企业的必修课


欧盟农药法规实行严格的周期性再评审制度。活性物质首次获批后有效期通常不超过10年,到期前必须重新评估才能继续在欧盟市场使用。

近期,先正达已就硝磺草酮向 EFSA 提交″拟开展测试清单(List of intended studies)″,并进入公众咨询阶段,标志着其再评审程序已正式进入前期准备阶段。


对于出口欧盟的中国农药企业而言,了解再评审流程、监管要求及关键时间节点,对于供应链稳定、数据准备及客户合作尤为重要。本文将依据欧盟现行再评审法规 REGULATION (EU) 2020/1740,深入解析整体流程,并重点梳理硝磺草酮的后续步骤与关键节点。


硝磺草酮再评审:关键时间节点与流程速览


根据欧盟法规,活性物质再评审流程主要包括:提交前准备、申请提交、RMS技术评估、EFSA风险评估、欧盟委员会决策五个主要阶段。


01、提交前的准备阶段


在正式递交再评审申请前,申请人应提前提交″拟开展测试清单(List of intended studies)″,EFSA随后会组织就清单征求公众意见。

硝磺草酮目前正处于这一阶段。


02、申请的提交


截止时间点:再评审申请必须在活性物质批准到期前三年(T-3年)提交。


数据要求:再评审申请卷宗需同时满足法规(EU)283/2013(原药)和(EU)284/2013(制剂)的要求,其数据要求与首次批准相同。


硝磺草酮上一轮再评审后批准到期日为2032年5月31号。因此,申请人最迟应在2029年5月31日之前提交再评审申请及卷宗。


策略建议:应密切关注物质的批准到期时间与T-3年提交截止日期,及时评估物质是否会因″无人申请″而被禁用,从而判断未来原药或制剂供应链的稳定性和市场风险。同时,对于有意向参与再评审的企业,建议在T-3年截止点前再提前2-3年规划数据获取方案并准备卷宗。


03、RMS科学评估


卷宗受理后,RMS会开展系统评估,并形成dRAR(draft Renewal Assessment Report)。该报告是后续评审的基础,主要内容包括数据有效性评价、初步风险评估以及是否满足批准标准的技术意见。dRAR完成后将在官方平台公示,征询公众意见。


04、EFSA风险评估


EFSA 随后将基于dRAR与成员国专家开展同行评议,并在完成风险评估后发布结论(EFSA Conclusion)。这份文件是整个流程中最关键的技术依据,结论将明确风险评估结果、科学不确定性(issues)、数据缺口(data gaps)、重大关注方面(critical areas of concern)以及需要监管部门决定的管理措施。


策略建议:企业应积极利用公众咨询渠道,获取评审动向。重点关注dRAR及EFSA结论中关于原药规格、杂质限度、风险评估参数的变化以及可能出现的禁限用风险。及时评估这些变化对现有原药/制剂登记以及未来登记计划的影响,并可在必要时提交技术意见。


05、欧盟委员会决策


欧盟委员会根据EFSA结论向PAFF委员会提交法规草案,由成员国投票确认,并通过实施条例正式公布结果。可能出现的三种结果:1. 再评审后通过(有效期延续不超过15年);2. 再评审后新增条件通过(新增风险管理措施、限制用途等);3. 再评审后不予通过(物质被禁用)。


策略建议:企业应密切关注活性物质再评审的结果和具体批准条件。若活性物质及其相关杂质的规格发生变更,企业需立即判断现有原药产品是否符合最新的规格要求,并结合实际情况,尽早规划并安排相应原药登记的更新工作;若新增了限制使用条件,企业必须及时确认已登记的制剂产品是否仍符合欧盟的批准要求;若再评审未获通过,或确认制剂产品已不再符合欧盟的批准条件,企业应特别留意相应的宽限期,并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产品的下市。


来源: 瑞欧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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