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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简化CSRD相关法律法规,约80%企业不必强制披露可持续发展报告

2025-02-28 15:421600

2025年2月26日,欧盟发布了一项拟议的″综合包″(Omnibus package),以简化最近通过的一系列可持续发展相关法律法规,包括企业可持续发展报告指令(CSRD)、欧盟分类法规、企业可持续发展尽职调查指令(CSDDD)和碳边境调整机制 (CBAM)等。


CSRD拟修订要点(包括分类法修订):



CSDDD拟修订要点:



CSRD指令提案的修订会对中国企业产生何种影响?


1. 受强制约束的中国企业数量减少


CSRD范围内的″大型企业″被重新定义为拥有超过1000名员工,而不是250名员工,同时营业额为5000万欧元或资产负债表总额超过2500万欧元的企业。非欧盟母公司只有在欧盟产生的营业额达到4.5亿欧元而不是1.5亿欧元,并且欧盟″大型企业″满足上述修订后的门槛,或者欧盟分支机构的营业额达到5000万欧元,才会落入 CSRD 的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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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为处于全球价值链上的中国企业提供″盾牌″


受CSRD约束的公司需要报告其自身运营和子公司以及其上下游价值链的信息。这就意味着,中国企业如果是某一欧盟大型企业客户的供应商,则需要配合提供数据信息。


按照此次修订原则,则这一欧盟企业(如果其仍未CSRD约束企业)不应要求不在 CSRD 范围内的中国企业提供超出新的″自愿″标准中规定的信息。这一″自愿″标准是指EFRAG正在制定的 非上市中小企业自愿可持续报告标准。通过此操作,可以限制 CSRD 范围内的公司和银行向其价值链中员工少于1,000 人的公司索取过多的信息。因此,如果中国企业在欧盟的法人实体员工不超过1000人。


3. 需要披露的信息量减少,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ESG管理上的压力


可持续发展报告标准(″ESRS″)有超过1100多个数据点,此次修订意图大幅减少数据点。不明确的条款会被进一步澄清,同时兼顾与其他立法的一致性。对通用可持续性报告最不重要的数据点会被删除,定量数据点会被优先考虑保留,而且会进一步区分强制性和自愿性数据点。


4. 中国企业有更长的准备时间


对于那些原定于2025年在2026年报告的公司,如果仍在调整后的CSRD约束范围内,则首次报告时间可以延迟两年。


目前,有一定数量的中国企业属于CSRD要求的第二轮发布报告的企业,非公共利益实体且员工人数超过 500 人的大型企业,以及员工人数少于 500 人的大型企业。这一推迟,避免这些中国企业必须在2026年发布、但有可能后续又被免除这一要求,进而造成的不必要、可避免的成本。


欧盟明确表示,会加速对此进行法律澄清。


5. CSRD报告鉴证成本不会增加


目前的CSRD要求欧盟需要在 2028 年 10 月 1 日之前推行报告合理鉴证标准,并跟进评估合理鉴证对企业是否可行。


此次修订有可能取消这一要求,这意味CSRD报告只需采用有限鉴证即可,这将减轻中国企业CSRD报告的鉴证成本。


6. 双重重要性保持不变


此次修订应该不会取消双重重要性要求,欧盟会针对如何应用重要性评估,给出更清晰的说明,一方面防止企业在此类评估中有不必要的过多投入,另一方面防止报告鉴证服务机构无意中鼓励企业报告不必要的信息。


纳入CSRD范畴的中国企业仍需评估可持续发展议题对企业的财务影响以及企业对社会和环境的影响。


总结


欧盟委员会这样做的目的很明确:简化企业合规流程、应对经济下行的压力。根据欧盟委员会的预计,此次修订将为欧盟企业每年节省63亿欧元行政成本,并撬动500亿欧元新增投资。


欧盟在可持续信息披露进程中放松管制、削弱标准,减轻了中国企业的ESG合规压力。但我们不能将其误解读为欧盟降低了对透明度和ESG议题影响的关注度和要求,可持续发展仍被欧洲视为企业竞争力和欧洲气候领导力的战略支柱。


面向欧洲市场,中国企业不应该将雄心勃勃的可持续发展报告视作障碍,而是要把它发展成一种战略优势。因为它能够帮助企业进一步描绘清晰价值链,识别并量化风险和机遇,并增强在快速发展的市场中的弹性。跟进和遵守欧盟ESG法规要求,为中国企业提供了理解全球可持续发展基础逻辑和发展态势的重要参照,这些参照无疑可以成为提高长期竞争力的重要支撑。


来源: 世界农化网综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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