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是传统化工大省、强省,以产业门类齐全、精细化率高、产业耦合性强著称,经过″十三五″的优化调整和″十四五″全面提升发展,二次起航重攀高峰。但全省化工产业高质量发展也面临诸多挑战,″十五五″应在定方向、优结构、拓新路等方面实现突破。
″十四五″以来,江苏化工行业经济规模保持稳定。4年来,全省化工产业营业收入稳定在1.35万亿元以上,2024年增至1.39万亿元,较2020年增长33.6%。
产业结构优化有效推进。全省化工″两带两极″布局进一步优化,石化产业″两基地一空间″布局基本成型。连云港石化基地初步建成,基础原料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江苏省乙烯自产/进口比由2020年的3.5提升至33.9。一批先进技术应用、高端化学品与材料项目逐步投产,新兴产业稳步壮大。2024年电子化学品营业收入突破3000万元,实现四年内翻两番。
园区建设继续领跑全国。全省28家已建成化工园区产值占全省化工行业比重超过75%。在2024年化工园区高质量发展综合评价中,10家园区入围30强,其中2家稳居前五强;在利润总额、利润率前五强中,各有3家园区入围。16家园区列入智慧化工园区名录,占全国总数的35%。
安环保障能力显著提升。22园区达到较低风险(D类),6家园区达到一般风险(C类)。各园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累计投入200多亿元,化工污水处理和危废集中处置能力均能满足产业可持续发展要求。11家园区入选绿色化工园区名录,占全国总数的30%。
但江苏化工产业高质量发展也面临诸多挑战,体现在需求不足、供需失衡、人才短缺等方面,但其中最突出的制约主要有以下两点。
一是发展要素严重不足。全省化工园区土地开发利用率超过80%,加之受长江干支流沿岸一千米范围内禁止新扩建化工项目政策影响,实际可用于项目发展的土地资源所剩不多。同时,能源消耗指标、污染物排放指标等行业发展关键要素也严重不足。
二是创新机制运行欠畅。江苏是科教大省,集聚了以苏州实验室为首的一大批优秀创新机构,化工企业研发意识强、投入高(研发费占销售收入占比接近2%),形成了一大批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但由于中试项目推进难、知识产权保护弱等问题,创新成果验证—中试—产业化的通道并不如预期通畅。
″十五五″期间,江苏化工产业除了继续守牢安全底线、生态红线,持续提升安全绿色发展水平,进一步深入数实融合提升数智化运营水平外,应进一步因地制宜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打造产业创新发展新高地。
一是因地制宜定方向。基于资源条件、产业基础、市场需求及人才资源等,江苏将以″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为发展前提,坚持精细化、专精化发展导向,进一步强化精细化工和新材料发展优势,重点在高端聚烯烃、工程塑料、聚氨酯材料、橡胶及弹性体、高性能纤维、高性能树脂、氟硅材料、新型涂层材料、功能性膜材料和电子化学品等10大优势细分领域占据发展高地。引导各地、各园区差异化、特色化发展,避免一味″求大求全″、过于追求″热点″″高端″,加剧重复建设和同质化竞争。
二是适需保供优结构。坚持市场需求导向,持续优化产品供应结构。坚持适需发展,大力发展满足区域先进制造业、全省1650现代产业体系发展所需的化学品与材料,保障供应链稳定。坚持高端发展,加快发展进口替代产品、有利于解决″卡脖子″和解决产业发展突出瓶颈问题的产品项目,提升全省产业安全水平。坚持质量优先,重点发展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的产品与项目,提升产业全要素生产效率。坚持可持续发展,培育壮大绿色低碳产品供应。
三是产业创新拓新路。要加强创新载体建设,切实发挥企业在产学研用金协同创新体系中的主导作用。深化机制改革,创新化工中试管理,对化工中试项目安评、环评适度包容性审批,加快科研成果产业化步伐,促进中试与创新链、产业链协同发展。
(作者:江苏省化工行业协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 马建平)
来源: 中国化工报
湖北省新版危险化学品禁止、限(控)制、淘汰和鼓励政策目录清单公布
近日,湖北省应急管理厅等十部门联合公布了《湖北省危险化学品禁止、限(控)制、淘汰和鼓励政策目录清单(2025年本)》。根据2025年本,禁止类项目有35条,限(控)制类有18条,淘汰类有16条,鼓励类有24条。湖北省危险化学品禁止、限(控)制、淘汰和鼓励政策目录清单(2025年本) 第一类 禁止类1.未列入国家批准的
2025-08-1524
江苏修订化工产业限制和淘汰目录,涉多项农药产品生产及装置限制/淘汰
近日,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布《江苏省化工产业结构调整限制和淘汰目录(2025年本,征求意见稿)》公告,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为适应产业发展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加快建设现代化工产业体系,根据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有关要求,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对《江苏省化工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和禁止目录(2020年本)》
2025-08-1119
中国石化化工行业启动老旧装置摸底评估,超过20年装置将迎″普查″
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应急管理部、国务院国资委等五部委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开展石化化工行业老旧装置摸底评估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就老旧生产装置摸底评估事项作出相关规定。为进一步摸清老旧装置底数,明确工作标准要求,《通知》明确摸底评估对象主要包括截至今年5月30日,石
2025-08-0734
告别″小散乱″:农药标签新规推动行业向责任化、品牌化、集约化跃迁
7月31日晚,农业农村部以第925号公告的形式,对农药标签管理做出重大修订,并宣布自202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并非一次简单的标签内容更新,而是通过对标签这一产品与消费者之间最直接的沟通媒介进行重新设计,从根本上重塑了农药行业的责任链条与品牌管理逻辑。对于所有农药生产企业而言,理解并适应这场″标签革命″,是
2025-08-0639
欧盟即将开启植保安全剂增效剂独立审批时代!公布首批拟评估产品清单
近年来,欧盟对农药产品中非活性成分的监管日益趋严,特别是对安全剂(Safeners)与增效剂(Synergists)的管理趋于规范。2024年5月29日,欧盟正式发布了一项工作计划Regulation(EU)2024/1487,以逐步审查市场上的安全剂和增效剂。未来,所有拟用于欧盟市场的安全剂与增效剂,今后必须通过独立的评估与批准程序,否则将被禁
2025-08-0638
欧盟延长吡唑醚菌酯、丁氟螨酯、氟吡呋喃酮等18种活性物质的批准期限
据欧盟官方公报消息,2025年7月25日,欧盟委员会发布(EU)2025/1489号条例,延长吡唑醚菌酯等18种活性物质的批准期限,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第二十天生效。据条例,吡唑醚菌酯(Pyraclostrobin)和丁酰肼(Daminozide)的批准期限延长至2026年9月15日。噻嗪酮(Buprofezin)的批准期限延长至2026年12月15日。炔草酯(Clodina
2025-08-0532
农业转基因、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等18项审批启用专用章!农业农村部公告
近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第933号发布。根据公告,自2025年9月1日起,农业农村部本级实施的″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证书核发″、″农业转基因生物研究、试验、加工、进口和广告审批″、″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等18项行政审批事项,启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行政审批专用章。1. 启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
2025-08-0431
″一证一品″政策正式落地!2026年起农药标签″四统一″新规全面实施
近日,农业农村部为进一步规范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依据《农药管理条例》、《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对农药标签和说明书标注有关事项进行了公告——农业农村部发布第925号公告。公告自2026年1月1日起实施。2026年1月1日前生产的农药产品标签和说明书与本公告不符的,在产品有效期内可继续销售。具体公告要
2025-08-0448
美国APHIS取消转基因种子强制环境审查,审批提速释放监管加速信号
近日,美国农业部(USDA)下属的动植物卫生检验局(APHIS)宣布,今后在评估转基因(GE)种子是否可作为″不受监管物品″进入市场时,将不再进行《国家环境政策法案》(NEPA)下的环境审查。这一变化源于美国最高法院近期裁定,联邦机构在缺乏法定自由裁量权的情形下,无需适用NEPA审查。此次政策调整,标志着美国将审批重
2025-08-0434
美国APHIS取消转基因种子强制环境审查,审批提速释放监管加速信号
近日,美国农业部(USDA)下属的动植物卫生检验局(APHIS)宣布,今后在评估转基因(GE)种子是否可作为″不受监管物品″进入市场时,将不再进行《国家环境政策法案》(NEPA)下的环境审查。这一变化源于美国最高法院近期裁定,联邦机构在缺乏法定自由裁量权的情形下,无需适用NEPA审查。此次政策调整,标志着美国将审批重
2025-08-0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