坦桑尼亚联合共和国简称坦桑尼亚,位于非洲东部、赤道以南,与肯尼亚、乌干达、卢旺达、布隆迪、刚果(金)、赞比亚、马拉维和莫桑比克接壤,东临印度洋。国土面积约94.5万平方公里,是东非面积最大的国家。坦桑尼亚大陆部分农业资源丰富,拥有广阔的可耕地和水域资源。下面让我们一起看看坦桑尼亚的农业种植和农药登记要求。
1、坦桑尼亚农业种植情况
坦桑尼亚拥有约4400万公顷可耕地,其中约2910万公顷适宜灌溉,但目前仅有约1080万公顷得到耕作,农业开发潜力巨大。农业是坦桑尼亚经济的支柱产业,约65%的人口从事农业生产,85%的农民为小农户,经营面积不足2.5公顷。在农村地区,高达81%的女性人口从事农业劳动。
近年来,农业占坦桑尼亚GDP的比例持续保持在较高水平。2024年,农业占全国GDP的约26.3%(较2023年的26.2%略有增长),其中作物种植业贡献了16.1%,较2022年的15%有所提升。农业还为工业提供了65%的必需原材料。
坦桑尼亚的粮食作物主要包括玉米、水稻、木薯、高粱、豆类等。根据坦桑尼亚国家统计局2023/2024年度农业抽样调查数据,玉米是最主要的粮食作物,占作物种植面积的35.9%,水稻占9.8%,豆类占9.6%,木薯占4.9%。经济作物方面,主要出口商品包括腰果、咖啡、棉花、烟草、茶叶、剑麻等。2023/2024财年,农产品出口额大幅增长至约35.4亿美元,较2019/2020财年的约12亿美元增长近两倍。2024年第四季度,咖啡出口收入同比大幅增长41.38%,至2.279亿美元。
坦桑尼亚根据不同地区的土壤和气候条件形成了特色作物种植区。咖啡主要种植在北部高地和南部高地,剑麻主要集中在坦噶和莫罗戈罗地区,腰果主要产于沿海地区(姆特瓦拉、林迪等地),棉花主要种植于西部(希尼安加、塔博拉等地)和湖区。
2、坦桑尼亚农药进口情况
坦桑尼亚的农药市场近年来呈现出强劲增长态势。2024年,坦桑尼亚农药进口市场继续保持显著增长,2020年至2024年的复合年增长率达到12.75%,2023年至2024年单年增长率高达25.9%。
坦桑尼亚进口农药主要来自中国、阿拉伯联合酋长国、印度尼西亚、肯尼亚和比利时等。
坦桑尼亚农药进口市场结构较为集中,主要农药类型包括杀虫剂、除草剂、杀菌剂、杀线虫剂等,其中杀虫剂、除草剂和杀菌剂是农业生产中使用最广泛的类别。
农药进口的增长主要受以下因素驱动:农业扩张带来的需求增加、农民对农药提高作物产量益处的认知提升、气候变化导致的病虫害加剧,以及政府推动现代农业实践的举措。
3、坦桑尼亚农药登记情况
坦桑尼亚农药登记由坦桑尼亚植物健康与农药管理局(Tanzania Plant Health and Pesticides Authority,简称TPHPA)负责。该机构依据2020年第4号《植物健康法》(Plant Health Act, No. 4 of 2020)设立,于2023年修订为第133章(CHAPTER 133 R.E 2023),整合了原农业部植物健康服务局和热带农药研究所的职能。
TPHPA是坦桑尼亚的国家植物保护组织(NPPO),负责植物健康管理和农药管控,以保障农业生产力、人类健康和环境,同时促进农产品的本地和国际贸易。主要法规依据包括:
《植物健康法》(2020年第4号法案)
《植物健康条例》(2023年)
《植物健康(修订)条例》(2024年,第929号政府公告)
《农药管制条例》(1984年,第193号政府公告)
3.1 可申请登记农药种类
化学合成农药(Synthetic pesticide)
生物农药(Bio-pesticide)
生物防治剂(Biological control agents)
3.2 登记类型

3.3 登记需要的资料
根据《植物健康法》及《植物健康条例》的相关规定,农药登记申请需提交以下资料:
3.3.1 技术档案要求
申请人需向管理局提交三份完整的资料档案(电子或纸质版),至少包含以下内容:
有效成分及制剂的化学分析方法、物理测试方法
最大残留限量信息
环境归趋信息
英文和斯瓦希里语的标签样本
物质安全数据表
适用性相关信息
不可退还的申请费收据
其他评估所需的相关信息
3.3.2 授权书
若申请人不是生产商,必须提供生产商的授权书(Letter of authorization),明确授权该申请人代表其在坦桑尼亚申请登记。
3.3.3 申请随附的其他材料
申请人填写的指定表格
用于质量分析和药效试验的农药代表性样品
分析证明(如有)
关于该农药在原产国是否被禁用或限制的正式声明
经国际标准组织(ISO)认证的标样及其相应证书
实验室分析和药效试验费用收据
其他管理局要求的文件
3.4 登记程序与审批流程
(1)提交完整申请材料后,由TPRI认证的公共农药研究机构(包括阿鲁沙、姆万扎、辛吉达、莫罗戈罗、姆贝亚、姆特瓦拉、乞力马扎罗等研究站)进行田间试验,并出具试验报告。
(2)田间试验报告和登记文档提交至农药审批与登记技术分委会(PARTS)和国家植物保护咨询委员会(NPPAC)进行评估。
(3)如获得批准,申请人支付登记费后即可获得农药登记证书。
3.5 登记证的变更、转让与取消
变更:已登记产品如需变更,应填写附表表格并缴费。
a.商品名变更:视为新申请。
b.配方变更:
重大变更(如改变化学组成或含量):需提交新登记申请。
微小变更(如仅改变防腐剂类型):无需新申请。
配方变更超过原配方10%(w/w),可能需要新的毒理学研究。
变更施用方式(如从叶面喷雾改为种子处理):需进行1个种植季的标签扩展试验。
转让:未经管理局事先批准,登记证书不得转让。申请转让需填写指定表格,缴纳费用,并提交转让协议、原证书副本及新持有人的经销资质证明。
取消:若证书是通过欺诈获取、出现新的安全/药效问题、或持有人故意提供虚假信息等,管理局有权取消证书。取消前,管理局会书面通知持有人30天内说明理由。取消后需在7天内交回证书,并按指令处理库存。
3.6 登记费用
以下费用单位均为坦桑尼亚先令(TZS),根据2024年《植物健康(修订)条例》更新。

对于已在EAC伙伴国登记、在坦桑尼亚进行一个种植季药效试验的农药,适用以下费用:

3.7 已被禁用或撤回的农药品种
根据坦桑尼亚植物健康与农药管理局(TPHPA)2026年1月5日发布的公告,以下农药活性成分及其制剂产品因对人类健康和环境构成重大风险,已被正式撤销登记,禁止进口、生产、销售和使用。
百草枯及百草枯二氯化物(Paraquat and Paraquat dichloride),禁用原因:导致故意和非故意的农药中毒事件,已有死亡报告
乙酰甲胺磷(Acephate),禁用原因:潜在致癌物。
乐果(Dimethoate),禁用原因:引起肝脏、内分泌器官、淋巴系统的良性和恶性肿瘤;睾丸萎缩;慢性肾病;甲状旁腺增生。
3.8 登记中需要注意的问题
(1)非本地居民申请:
申请人是在坦桑尼亚从事农药业务的自然人或法人或由一名在坦桑尼亚拥有永久居留权且经登记机关正式认可的当地代理人代表。
(2)田间试验要求:
a. 新农药产品进行田间药效试验所需的时间不得少于三个作物生长季,标签扩展所需的时间为一个作物生长季;
b. 用于园艺作物害虫防治的新农药制剂的药效试验,应包含三个田间试验,用于园艺作物害虫防治的农药扩大使用范围的药效试验,应包含一个田间试验。
c. 在具有相似农业生态特征的区域内,由某一伙伴国登记的新农药产品进行药效试验所需的时间,应为在多个地点进行的一个作物生长季。
d. 在多个伙伴国登记的新农药的药效试验,应遵循区域协调指南。
(3)以上登记方面的内容系根据坦桑尼亚《植物健康条例》(2023年)和《植物健康(修订)条例》(2024年,第929号政府公告)整理,执行时可能会因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建议以当地主管部门的指引为准。
参考文献
[1] Farm Africa, Tanzania Country Profile, 2024
[2] Digital finance and agri-food value chains: Case studies from Tanzania
[3] Ministry of Agriculture (MOA), Tanzania, Annual Agricultural Sample Survey 2023-2024, National Bureau of Statistics, 2025
[4] 6Wresearch, Tanzania Pesticides Market Report 2025-2031
[5] The Plant Health Act, Chapter 133 R.E 2023 (formerly Act No. 4 of 2020)
[6] The Plant Health Regulations, 2023
[7] The Plant Health (Amendment) Regulations, 2024 (Government Notice No. 929 of 2024)
来源: 天昱农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