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29日,越南农业与环境部发布第75/2025/TT-BNNMT号通知,正式公布最新的《越南允许使用的植物保护剂目录》及《越南禁止使用的植物保护剂目录》,明确了植保剂的使用边界、过渡政策及执行要求,该通知将于2026年2月10日起正式生效。
通知附带两大核心附件(附件一为允许使用目录,附件二为禁用目录),同时明确了特殊成分管理要求,具体如下:
01、允许使用目录:品类齐全,覆盖多场景需求
《越南允许使用的植物保护剂目录》涵盖农业、杀蚁、林产品保鲜、仓库防护、高尔夫球场、种子处理、农产品采后保鲜等场景,具体有效成分数量和商品名数量如下:
农业用途:
杀虫剂897种有效成分/2196个商品名;
杀菌剂838种有效成分/1957个商品名;
除草剂312种有效成分/996个商品名;
灭鼠剂9种有效成分/73个商品名;
生长调节剂67种有效成分/207个商品名;
昆虫引诱剂8种有效成分/8个商品名;
杀螺剂31种有效成分/162个商品名;
辅助剂(涂层剂)5种有效成分/6个商品名。
其他场景用途:
杀蚁剂17种有效成分/29个商品名;
林产品保鲜剂7种有效成分/8个商品名;
仓库杀菌剂3种有效成分/11个商品名;
高尔夫球场用药(4种有效成分/4个商品名);
种子处理剂22种有效成分/28个商品名;
农产品采后保鲜剂2种/2个商品名。
02、禁用目录:31种成分明确禁止
《越南禁止使用的植物保护剂目录》共列出31种禁用有效成分,涉及杀虫剂、杀菌剂、灭鼠剂、除草剂四大类,其中不乏国际通用禁用的高毒、高残留成分,具核心成分如下:
杀虫剂、林产品防腐剂(23种):
艾氏剂(Aldrin)、六六六、林丹(BHC, Lindane)、镉化合物(Cadmium compound, Cd)、克百威(Carbofuran)、氯丹(Chlordane)、杀虫脒(Chlordimeform)、滴滴涕(DDT)、狄氏剂(Dieldrin)、硫丹(Endosulfan)、异狄氏剂(Endrin)、七氯(Heptachlor)、碳氯灵(Isobenzan)、异艾氏剂(Isodrin)、铅(Lead, Pb)、甲胺磷(Methamidophos)、甲基对硫磷(Methyl Parathion)、久效磷(Monocrotophos)、乙基对硫磷(Parathion Ethyl)、一水合五氯酚钠(Sodium Pentachlorophenate monohydrate)、五氯酚(Pentachlorophenol)、磷胺(Phosphamidon)、毒杀芬(Polychlorocamphene)、敌百虫(Trichlorfon, Chlorophos)。
杀菌剂(6种):
砷(Arsenic, As)、克菌丹(Captan)、敌菌丹(Captafol)、六氯苯(Hexachlorobenzene)、汞(Mercury, Hg)、硒(Selenium, Se)。
灭鼠剂(1种):铊化合物(Thallium compound)。
除草剂(1种):2,4,5-涕(2,4,5-T)。
03、过渡性规定:两类成分设限,明确缓冲期限
同时,对限制克百威和丙硫克百威的生产,进口,经营和使用设置了过渡期:
克百威(carbosulfan):通知生效后,允许继续生产3个月,继续经营、使用2年;
丙硫克百威(benfuracarb):全面禁止进口;通知生效后,允许继续生产3个月,继续经营、使用1年。
本次政策更新进一步规范了越南植保剂市场,高毒、高残留成分的禁用契合国际环保趋势,也对从业者的合规管理提出更高要求。建议相关企业提前布局,确保2026年2月新政生效后平稳过渡,规避经营风险。
来源: 瑞欧科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