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农业农村部种植业管理司为贯彻落实新修改的农药管理规章,进一步健全完善农药生产经营管理,拟对《农药生产许可审查细则》和《限制使用农药名录》作出修改,并公开征求意见。
其中,修改的《限制使用农药名录》征求意见稿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列入本名录的前15种农药实行定点经营,其他农药暂不实行定点经营。
二、列入本名录农药品种的卫生用农药,不按限制使用农药管理。
三、列入本名录的农药,标签应当标注″限制使用″字样,根据相关规定注明使用的特别限制和特殊要求。

《农药生产许可审查细则》修改前后对照表,如下:








详细附件见:
来源: 农业农村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