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抓改革创新促高质量发展部署要求,进一步优化农药管理服务工作,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制定印发了《山东省优化农药管理服务若干措施》。具体措施如下:
一、支持农药企业做优做强
支持企业对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的鼓励类产品申请农药生产许可,在符合国家和省化工投资项目管理等有关规定的前提下,不受″减(等)量替代″政策限制。支持优质企业兼并整合小弱企业,对主动淘汰落后产能、自愿退出农药行业的中小企业,提供信息咨询和政策便利。
二、优化农药经营审批程序
推进农药经营″一件事″,将营业执照信息核验、农药经营许可(县级权限)新设等关联事项整合,实现″一套材料、一窗受理、一网通办″。鼓励各地以此为基础,拓展服务事项范围。对首次申请限制使用农药经营许可的,一般委托所在设区市农业农村部门组织现场核查;许可延续时,经专家现场核查通过的,可直接予以延续,不再组织召开省农药管理评审专家委员会进行评审。
三、优化农药登记初审流程
鼓励生物农药、高毒农药替代产品研发,对符合″绿色通道″要求的,优先安排技术审查,在保障评审质量的同时加快进度。对特色小宗作物用药,实行联合试验、集中评审和快速审批。登记初审时限一般不超过15个工作日。
四、改进农药登记试验服务
对申报农药登记试验资质的单位,组织专家为其提供政策、技术咨询服务,跟进指导现场检查评审发现问题整改,提高评审通过率。改进试验单位监管方式,注重使用信息化等手段发现登记试验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指导做好预防和处置。
五、提高农药广告审查效率
将传统的线下提报纸质《农药广告审查表》方式,改为从申请、受理、审批、办结到许可文件自主下载,全流程在线办理,实现电子《农药广告审查表》一表通用、网上全办,审查时限缩短1~3个工作日。
六、推动农药出口扩量增效
加强农药出口政策咨询服务,指导农药企业用好″一带一路″、RCEP、上合组织、金砖国家等合作发展平台,组织开展海外调研和品牌宣传推介活动。提高农药产品出口审核效率,对企业在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提交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出口委托加工等审核事项,时限控制在2个工作日内,力争做到即申即办。
七、严格规范涉企检查工作
严格落实国家和省有关涉企检查工作要求,规范涉企检查程序,除安全生产、案件办理等工作需要外,最大限度减少入企检查频次。对于能够精简合并的行政检查,应当精简合并。省市县三级农业农村部门可通过多种方式实施联合监督检查,做到进一次门、办多件事。
八、鼓励农药行业自主创新
支持行业协会牵头组建农药产学研推创新联盟,组织开展交流对接活动。支持农药企业强强联合、企业与高校或科研机构联合成立研发中心,承担国家和省重大科技创新项目。加强对″瞪羚″″专精特新″等农药创新型企业政策指导与帮扶,建立应对企业需求和问题直通车机制。
九、加大金融信贷扶持力度
深化与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等金融机构合作,建立银行信贷支持农药行业创新发展机制,量身打造各类信贷产品,助力农药生产经营企业发展。鼓励各地设立产业引导基金,支持农药智能制造、绿色工艺改造等项目。
十、强化农药人才保障支撑
引进院士等高层次人才与企业深度合作,推动科技成果就地转化。引导省内涉农高校加强农药领域学科建设,深化产教融合、协同育人。支持行业协会引进法律人才为农药企业跨省打假提供证据固定、法律咨询等服务,对农药从业人员开展技术技能培训和职业资格认证等工作。

来源: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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